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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开展“唱响浙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部门:党政办公室      日期:2006-12-31      访问次数:76

各系、部、中心、所、室:
  为迎接110周年校庆,根据学校“学唱校歌、理解校歌、宣传校歌、践行校歌”的要求,学院党委、工会决定于2007年1月中下旬举办“唱响浙大”为主题的校歌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唱校歌
  各单位分头组织教职员工学唱校歌。各党总支、党支部以及工会小组要把校歌发到每个人手中,让大家尽快熟悉歌词,领会歌词涵义,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唱,保证在职教职员工人人都会唱校歌。
二、比赛的组织
  大合唱比赛原则上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每个合唱队一般不少于30人。人数过少的可以联合组队,建议分组为:
  (1)教育系、军事教研室联队
  (2)体育系
  (3)公体部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5)院部机关、高教所联队
  全体院领导参加院部机关、高教所联队,各单位党政领导都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合唱队。
三、比赛的有关规则:
  1、各单位在编教职员工,人人都必须参加本队的演唱比赛(比赛当天在外出差、出国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前向学院工会说明),参加人数计入比赛成绩。缺席一人扣除0.1分,院领导、各单位党政领导缺席一人扣除0.2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
  2、着装整洁,相对统一;队伍整齐,精神饱满。
  3、演唱指挥由本队产生。
  4、演唱顺序由各队派代表抽签决定。
  5、比赛评委将由专业人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
  6、比赛获得优胜的队伍将给予奖励。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胜奖若干名。

  根据校工会的计划,为迎接学校110周年校庆,2007年4月将举行“唱响浙大”全校教职工校歌大合唱比赛,学院将组队参加,届时请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


                    教育学院党委、工会
                     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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