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转发教务处《关于200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12-07      访问次数:1002

时间:2006-11-24 

                                浙大教发[2006]48号

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从2006年开始,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现将200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时间范围

根据人事处浙江大学2006年度工作考核通知》,2006年度的考核时间范围为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由于2006年秋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要到2007年2月以后才能得出,为对教师的教学质量作出全面的评价,经研究,2006年度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的考核时间范围定为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

二、考核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将以下几方面纳入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内容:

1.所讲授各课程(含实验)的课堂教学质量;

2.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SRTP工作情况;

3.课外给学生辅导、答疑情况;

4.课程考试命卷、评卷的规范性及其质量;

5.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师简介、教学日历等课程相关信息的完备情况;

6.教师考核时间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含上述考核内容1、2、3项)。

 

三、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考核等级的分类

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考核等级的评定根据上述6项考核内容综合评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评价等级,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汇总表附后);

2.在考核时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本科教学质量即评定为不合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科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1)有课程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以下者;

2)考核内容第2至第6项中,其中2项评价不佳者;

3)在考核时间内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在实际考核等级的基础上向上提升1个等级(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已评定为优秀者除外):

1)在考核时间内每学期平均给本科生授课超过15周学时者;

2)在考核时间内为本科教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类奖励者。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0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在2007年1月15日前将学院对各教师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06419

联系人:毛水生 陈利华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浙江大学200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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