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10-26 访问次数:1363次
一、博士研究生10月25日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及预审(预答辩)工作
硕士研究生11月10日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及预审(预答辩)工作
交《预审(预答辩)申请报告》(附科研论文原件及封面、目录、第一单位
署名页的复印件、录用通知须导师签字并附录用稿)完成网上输入预审(预
答辩)相关意见,
二、博士研究生10月30日完成论文送审、11月份进行论文评阅工作
10月27日前必须向院研究生科交相关材料。
硕士研究生11月15日完成论文送审、11月份进行论文评阅工作
11月13日前必须向院研究生科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
1.《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贴上照片,填好1-5页,在线连网打印)
2.导师签字同意论文送审(预审报告)。
3.评阅论文(博士至少6本,硕士至少3本,因双向匿名评阅,故此类论文
封面上的作者、导师姓名必须隐去,并隐去《后记》。)
4.《评阅书》(博士7份,硕士3份,隐去作者、学号、导师姓名)
5.《评阅聘书》(博士隐名7份,硕士3份。回信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教育学院 甘露收 310028。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8273714)
6.《独创性声明》
三、12月份组织论文答辩会,12月10日前答辩全部结束
注:1.各类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送审及答辩具体由各系操作,学院负责资格审查。
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200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