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10-19 访问次数:1597次
各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学工部通知,现将我院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二、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总名额,其中国家奖学金5人,国家助学金12人。
三、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前50%。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系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定事项;
2、有申请意向的同学请在
3、各系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汇总到学院。学院在正式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初审名单于
4、
5、
6、教育部财务司高校财务处审定,并经费下拨到位后,学工部通知计财部打卡发放资助金。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无偿资助总额达2万元及以上者,或全部资助总额达4万元及以上者,原则上不予评定。
2、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从去年起,国家奖学金不再给予减免学费。
3、国家助学奖学金可以和其他任何奖学金或助学金兼得。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可以在学工部主页或资助网下载。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