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10-08 访问次数:981次
各学院外事负责领导、外事秘书: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汇总上报2007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会议。为此,请各学院尽快了解和统计本学院教师拟于2007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的计划(已向学校申报获得批准的会议除外),并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于10月25日前用电子文本上报我处。
如需了解有关规定,请向外事处电话咨询。
联系人:冯弘
电话: 87952282
附:2007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
外事处
200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