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9-29 访问次数:939次
1、公布的各学院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晋升条件,是各学科2006年晋升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基本要求;2006年起,教师及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评审,将进一步强调质量导向、定性描述、综合评价,注重对教师学术水平的评价。申报教师或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教师,希望能根据自身的学术成果以及各学科的晋升条件,慎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步的评聘程序。
2、申报晋升教师或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请认真填写个人业绩条件统计简表。表中“标志性学术成果”一栏,应是对自己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主要学术成就的客观描述或评价,突出自身的业绩亮点,而不是申报者承担了几项科研项目、发表了多少篇论文的重复统计。
3、业绩条件统计简表中“社会服务”一栏,由各学院负责填写,是各学院对申报者的社会服务工作、学术水平及其国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的客观评价。
4、业绩条件统计简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一栏,由申报者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材料。2006年尤其要对本人承担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予以说明,如已完成,到期未完成,未到期。
人事处
200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