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教发[2006]34号 为适应新世纪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多种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升文化素养,学校从2006级开始进一步在本科生中加强通识教育。为做好通识课程的教学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识课程教育目标 为学生了解历史、理解社会和世界提供多种思维方式和广阔教育,以形成宽广的知识面和均衡的知识结构。 二、通识课程分类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要和通识课程教育目标,学校现规划和设计的通识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究类、技术与设计类等十一个大类。 思政类和军体类课程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设置。 外语类课程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课程。 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包括计算机基础和程序设计等课程。 导论类课程含“新生研讨课”和“学科导论课”。 历史与文化类课程主要通过对社会发展特殊时期的历史研究或不同区域文化的学习,帮助学生理解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产生的缘由及世界各国不同文化的形成原因。 文学与艺术类课程主要通过对经典文学与艺术作品的分析和批判,探索文学与艺术作品风格的形成和转变,以及社会环境对作品的影响。 经济与社会类课程主要通过学习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概念与理论来理解政治、经济、社会中的重要问题。 沟通与领导类课程主要通过综合运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与领导素养。 科学与研究类课程主要在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科学研究、科学计算和逻辑推理的能力,通过对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的研习,训练学生从科学的视角研究与探讨问题的能力。 技术与设计类课程主要通过工程技术与工程设计基本概念和方法的学习,提高学生工程素质和设计、创新能力,了解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创业方面的基本知识。 三、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论类课程管理 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论类课程管理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四、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究类、技术与设计类六大类课程管理 历史与文化等六大类课程管理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会同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共同负责,课程指导小组的主要工作为: 1.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方案; 2.教师资格审核和相关课程遴选; 3.定期检查评估课程质量,及时淘汰不适宜和不合格课程。 学院具体负责相关课程建设和各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管理部门执行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有关决议,并协调学院与课程建设指导小组工作。 (一) 课程教学要求 该类课程只规定学生在每个类别的最低选修学分,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学习,要求学生进校后前两年完成修读。课程在教学上应符合: 1.教学内容要体现21世纪国际、国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内容精炼,正确处理相关知识结构的“点”与“面”; 2.教学方式上强调学习方法传授和启迪思考; 3. 学习方式上以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探讨性学习为主。 (二)教师任课资格 1.申请该类课程主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3)对申请主讲课程有深度的研究,并具有相近课程的任教经历。 2.任课教师申请程序 (1)申请者应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课程(新课程需同时履行课程申报手续)主讲申请,填写《浙江大学通识课程主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对申请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经汇总后统一提交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 (3)学校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审核,必要时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部分章节内容试讲,审核通过后,教师方有资格进行该课程的教学。 3.申请时间 课程新任主讲教师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工作于秋学期第二周进行。 (三)课程的申报与遴选 1.课程申报 历史与文化等六大类课程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增设,若需增开新课程,需履行申报手续。申报教师需符合该类通识课程教师任课资格,并填写《浙江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和《浙江大学通识课程主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经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综合评定课程内容、任课教师教学能力等后确定是否开设。 一般1门课程的学分量为1.5学分,记周学时1.5-0或1.0-1.0。 课程申报时间同任课教师申请时间。 2.课程遴选原则 (1)符合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通识课程教学目标; (2)能对不同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交叉,提供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 (3)能提高学生独立思考、批判性学习能力; (4)教学方式上注重方法传授与启迪思考。 (四)其它 为保证课程质量,课程若出现下列情形原则上应停止开设: 1.内容偏离通识课程教育目标; 2.连续两轮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 任课教师若出现下列情形应取消其课程主讲教师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学任务; 2.投入精力不够,没有完成该课程教学目标; 3.教学方式与方法陈旧、落后; 4.课程教学中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课程停开或主讲教师资格取消由学校通识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认定。教师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为学校本科教育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 五、通识课程的建设与评估 通识课程是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校通识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要敦促课程负责人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加强网络课件建设,使通识课程建设向精品化方向发展。学校将设立专项建设基金,择优分期分批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建立和完善通识课程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通识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 六、本办法自2006级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大学通识课程主讲教师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浙江大学通识课程主讲教师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新开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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