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合作

信息公告

关于200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9-19      访问次数:1062

各有关单位: 
     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凡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科)重大(重点)课题的老师,具体填报又有新的要求:
1、凡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科)重大(重点)课题的老师,需下载填写《投标申请评审书》,不需要活页论证。 
2、《投标申请评审书》“数据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中列出的招标课题名称。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一般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涉及学科:“涉及学科”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14个学科规划组名称,如“高等教育”,一般不超过3个。
  子课题负责人:不含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系指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请选项填写,至少选报3项,其中必须包含研究报告、研究论文和著作。

3、上报材料:《投标申请评审书》(需填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式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以上材料均通过学院科研科上报人文社科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联系人:袁清   
联系电话:87952089    
E-mail:yuan.q@zj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06-9-19 

附件文档:
1.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2.教办厅函.doc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