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9-08 访问次数:949次
各单位、学院办公室及各位因公办理过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人员请务必将因公护照和通行证在9月11日前交到外事处。
上交地点:行政楼329,电话87951261。
上交范围:在浙江省外办办理的一切证件,包括2000年(函2000年)及以后办的现在已过期的证件。公安局办理的证件不需要上交。
省外办护照管理处将在9月12日左右到我校抽查,如果抽查通不过,将影响我校的因公出访工作,也将对各位教职员出访带来不便,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重视并配合。十分感谢。
浙江大学外事处
200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