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8-29 访问次数:1023次
教育学院全体学生:
为了合理反映学生学习的质与量,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水平。经学院讨论,并征求部分学生的意见,决定从2006年开始,学院采取专业综合排名的方式作为学生转专业排名、学年评奖选优、免试推荐研究生等的依据。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综合排名=(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排名)X7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排名)X30%
如有建议,请及时与学院本科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88273655
注:本排名方式适用于2003-2005级本科学生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