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6-01 访问次数:942次
各学院、实验中心及相关人员:
根据《浙江大学2006年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2006]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稳定实验技术队伍,吸引高素质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管理与研究,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现将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的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与数量:
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申报范围为浙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及愿意专职从事实验教学管理与研究的教师。
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的数量原则上按实验技术岗(教学类)岗位数的10%设定,具体各学院关键岗预分配数详见附件一。对于确实成绩突出者较多的学院,可适当增加名额;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虚位以待。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已被本学院聘为实验技术骨干岗,所聘岗位津贴在2.5万元以上。
2、愿意专职从事实验教学管理与研究,并纳入实验技术队伍管理。
3、符合浙江大学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岗位职责及其主要工作任务(详见附件二),能体现出本岗位的核心作用和较高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要求。
三、 申报与聘任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均可填写《浙江大学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申请表》(详见附件三),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学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经过初步评审后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05年6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会同人事处,根据关键岗岗位聘任的相关条件及全校关键岗申报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具体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若无异议,则将关键岗另行增加的津贴下达。
4、为加强对实验技术关键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学校将与关键岗人员签订有关协议,并以此作为今后对关键岗人员的考核依据。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关键岗人员,学校将取消其关键岗资格及其享受的待遇。
5、在实验技术(教学类)关键岗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孙健 电话:88206421
教务处
2006.5.22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