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申报新专业专项建设经费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5-23      访问次数:1119

时间:2006-05-2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新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对1999年及以后新增并招生的专业进行重点投入,请各新专业根据人才培养及新一轮教学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新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申报工作。

1.     本次专项经费的资助额度原则上,文科专业在10—20万元,理、工、农、医科专业在20—40万元。

2.     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教学调研,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购置参考书或杂志、课程教学实验室建设等。

3.     建设期一般为半年。学校将于2006年底和2007年初组织检查、验收,并对新专业进行评估。

4.     请相关学院于6月6日前将专项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谢桂红

电话:88206416     88206730

Email:gh_xie@zju.edu.cn

附件文档:
1.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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