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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4-29      访问次数:899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为了表彰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第二届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只限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及实验课)教学任务的在职教授。推荐名额为:理学院4~5名,人文学院3~4名,外语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各2~3名,其他学院各1名。

  二、评选条件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

  3. 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4. 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已获得第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在5月10日前将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并经学校同意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毛水生   联系电话:88206419   电子邮件:mss@zju.edu.cn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附件1: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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