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4-12 访问次数:890次
各学院、有关指导教师:
为了鼓励教师对本科生的科研指导,培养学生研究性和自主性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和科研能力,学校将对指导本科生正式发表论文和专利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业绩奖励,为统计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论文和专利统计年限
凡在200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和获得专利成果都属本次统计范围。
2. 论文统计级别
本科生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期刊上,并有正式刊号;专利必须已获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批。
3. 论文作者和专利统计排名
本科生正式发表的论文和专利等科研成果仅统计排名在前三位的。
4. 填报时间及论文复印
请各学院在2006年4月30日前按所附统计表格式填表报我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附电子版),同时将正式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和全文及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规格复印一并附上。
联系人:毛一平 电话:88206422
附表1:浙江大学各学院本科生正式发表论文统计表(一)
附表2:浙江大学各学院本科生专利成果统计表(二)
教务处
2006/4/12
浙江大学本科生正式发表论文统计表(一).doc
浙江大学本科生专利成果统计表(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