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研究生科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4级研究生课程和读书报告审核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4-11      访问次数:1483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研究生在答辩前应完成课程学分和读书报告的基本要求。为做好研究生学业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研究生科老师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位申请管理”—“资格审核”,点击“课程学习审核”、“读书报告审核”模块,可分别进行研究生课程和读书报告的网络审核操作。
    二、关于课程学习审核(点击学号可查看研究生的课程详细信息)
1、“总应修学分”为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课程学分,“总已修学分”为研究生已获得学分总数。未完成课程总学分的用红色标志。
2、“公共学位课总应修学分”为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规定的公共学位课程学分(硕士生5学分,博士生4学分,直博生7学分,外语学院部分专业除外),“公共学位课已修学分”为研究生已获得学分总数。未完成课程总学分的用红色标志。(由于小部分研究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时,未将研究生英语等公共学位课程列入个人学习计划,造成“公共学位课总应修学分”降低至3学分,这些同学应先调整个人学习计划,增加公共学位课程,然后由研究生科予以审核通过)
3、在符合课程与学分要求的研究生学号前打勾,按“确认”键。
   三、关于读书报告审核(点击学号可查看研究生读书报告详细信息)
1、如果研究生已完成读书报告登录,并经学院研究科在“读书报告管理”模块完成确认后,可在“读书报告审核模块”审核并通过研究生读书报告学分。
2、研究生读书报告的最低要求为:博士生6篇、硕士生4篇、直博生10篇,确认前请根据学位类型分别查询,然后在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号前打勾并按“通过”键。完成以上操作后,系统将自动确认读书报告学分。
   四、本次审核主要范围为200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无需进行以上操作。
   五、请各学院研究生科尽快录入成绩,以便获取正确的课程学分信息。
   六、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各学院正式开始课程与读书报告审核工作,之前已完成读书报告审核操作的学院,需再次重复操作,方能增加研究生读书报告学分。
   七、研究生培养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审核情况,时间分别为4月14日;4月28日;5月15日;5月31日。整个审核工作将于5月31日结束。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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