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3-30 访问次数:939次
各学院、自制设备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自制教学实验设备项目的研发工作,规范自制设备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在本科实验教学中的作用,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自制设备立项时的要求按时结题。 凡于2005年底以前立项,按计划安排应在2006年3月前完成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完成预定目标,于2006年4月14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可在教务处主页(http://jwb.zju.edu.cn)上下载。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也请项目负责人于2006年4月14日前提交申请延期验收的书面报告,详细阐述延期理由。 联系人:麻一明 联系电话:88206421 教务处 2006.3.30 自制教学实验设备项目验收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