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3-08 访问次数:1341次
为更多地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学校鼓励符合申报“新星计划”条件并准备申请校内2007、2008年度“新星计划”的人员积极参加200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申报。具体申报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今年留学基金委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apply.csc.edu.cn),具体申请办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申请者的外语条件也应符合《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的要求。
需要特别说明的有:
1、凡被学校批准列入“新星计划”的人员,其评审费由学校支付。
2、凡录取人员按国家公派渠道派出,同时纳入学校“新星计划“,出国期间享受“新星计划”人员的同等待遇。
请上述人员抓紧申报,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上“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好相关材料,于3月10前由各学院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行政楼408室)。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87952610
电子邮件:liuh@zju.edu.cn
人事处
200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