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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党委[2006] 1号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3-02      访问次数:1128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通知)
教育党委[2006] 1号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系、部、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06年2月底至3月中下旬进行下属党总支、党支部的的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党组织范围
教育学院党委下属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新设置成立和2005年刚进行过换届选举的基层党支部不在此列。
    二、工作程序
    1、前期筹备
    相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前期的筹备工作。
    (1)组织设置调整
    以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为原则,对现有基层党组织进行设置调整,并将调整方案及时报学院党委。
    (2)小结工作
    对本届委员会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小结回顾。
    2、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推荐总支委员候选人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
    每位党员填写总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后),由支部收齐统一投入各总支的回收箱内。
    3、支部委员会分工和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总支负责人参加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明确该支部委员会的内部分工,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批准后将发文公布。
    总支召开会议,根据党员推荐的情况,研究确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连同推荐的总体情况报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根据推荐情况,与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有关院领导沟通酝酿后,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总支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预备人选。
    4、大会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
    学院党委负责人参加新一届总支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总支的书记和副书记。总支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批准后将发文公布。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1、选举工作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要坚决反对一切非组织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总支委员会一般设3-5名委员,总支委员会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职数由学院党委商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确定。
党员人数少于7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多于7人的,要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名委员,分别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3、委员会的委员应选举那些党性强、政治素质好、热心于党的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总支书记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党龄,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4、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5、新设置成立和2005年刚进行过换届选举的基层党支部采取党委研究,直接任命的形式。
    四、时间安排
    3.01-3.03   完成组织设置调整
    3.03-3.10   支部换届选举完成、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产生
    3.10-3.14   酝酿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3.14-3.24   相关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24-3.28   学院党委讨论后发文公布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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