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3-02 访问次数:1128次
|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
| (通知) |
| 教育党委[2006] 1号 |
|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 |
| 各系、部、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06年2月底至3月中下旬进行下属党总支、党支部的的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的党组织范围 教育学院党委下属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新设置成立和2005年刚进行过换届选举的基层党支部不在此列。 二、工作程序 1、前期筹备 相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前期的筹备工作。 (1)组织设置调整 以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为原则,对现有基层党组织进行设置调整,并将调整方案及时报学院党委。 (2)小结工作 对本届委员会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小结回顾。 2、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推荐总支委员候选人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 每位党员填写总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后),由支部收齐统一投入各总支的回收箱内。 3、支部委员会分工和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总支负责人参加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明确该支部委员会的内部分工,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批准后将发文公布。 总支召开会议,根据党员推荐的情况,研究确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连同推荐的总体情况报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根据推荐情况,与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有关院领导沟通酝酿后,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总支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预备人选。 4、大会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 学院党委负责人参加新一届总支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总支的书记和副书记。总支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批准后将发文公布。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1、选举工作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要坚决反对一切非组织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总支委员会一般设3-5名委员,总支委员会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20%左右。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职数由学院党委商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确定。 党员人数少于7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多于7人的,要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名委员,分别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3、委员会的委员应选举那些党性强、政治素质好、热心于党的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总支书记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党龄,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4、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5、新设置成立和2005年刚进行过换届选举的基层党支部采取党委研究,直接任命的形式。 四、时间安排 3.01-3.03 完成组织设置调整 3.03-3.10 支部换届选举完成、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产生 3.10-3.14 酝酿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3.14-3.24 相关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24-3.28 学院党委讨论后发文公布 |
|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06年3月1日 |
抄报:学校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