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1-10 访问次数:1637次
现将2006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6月2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英语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法语(TNF)和德语(NTD)的口试从笔试的次日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12月16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4月16日至22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10月15日至21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 ,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可在浙江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008096)报名考试;日语(NNS)、俄语(ТПРЯ)、法语(TNF)和德语(NTD)可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电话:021-65422002)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人 事 处
200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