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转发人事处《关于申请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1-10      访问次数:162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信息
  选拔简章及相关信息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从2006年开始,留学基金委将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apply.csc.edu.cn),具体申请办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浙江大学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应回国服务两年以上才能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三、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四、受理截止日期及受理地点
  受理截止日期:2006年3月10日
  受理地点:人事部留学与培训引进办公室(行政楼408室)

  申请者上报材料时请随带工作证及评审费 500 元。

   联系人: 刘红
   联系电话: 87952879
  传 真: 87951976
  电子邮件: liuh@zju.edu.cn

                          人 事 处
                       200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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