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1-04 访问次数:1766次
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和比例:
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按在院本科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总额。然后在额度范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总人数的10%×300 元)内,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向学生进行宣传;
2、
3、
4、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汇总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
5、学工部审批,核转计财部统一打卡发放补助款。
教育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