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2-29 访问次数:1210次
各位老师: 接学部紧急通知,申请硕士生导师的标准有变化(主要在对经费的要求上),请以此为准(见附件)。 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2005年12月29日
附件文档:1.2005年社科学部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标准和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