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2-12 访问次数:1422次
各学院:
根据浙大研院(2005)26号文件“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成果成长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的精神,请各学院积极申报,与2005年关于申报“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成果成长计划”项目的通知之前报研究生培养处。请申报的老师于12月23日之前将申报书交陈红玉处。
研究生培养处
200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