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2-01 访问次数:1251次
为进一步完善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学分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近年来我校选课实践的经验,为规范本科生选课工作,使其达到有序、高效的管理目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课管理总则
1、学生应在导师、班主任指导下自主安排好个人学习进程,在学校规定时间依据所在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选课手册和学期推荐课表等进行选课,以确保学生完成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及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基本要求。
2、学生先注册、缴费,后选课。学生应在选下一周期课程前缴清学费并有效注册,否则系统将以未注册(未缴费)不予以选课。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工部门审核出具有关证明到校计财处办理开通选课相关手续后,方能取得选课资格。
3、选课是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认真参加,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学生凭学号、密码选课。密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代替他人选课,不得借用、盗用他人学号及密码选课。
4、本科新生入学后第一个秋、冬学期的必修课由教务处按专业排定,以推荐课表形式发给新生。新生一般只参加体育课、限制性选修课的选课。
5、本科生选课通常每学年安排两次主选课周期。每次选课分三轮进行:分别为第一轮冬(夏)学期第5周;第二轮冬(夏)学期第7周;第三轮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可以在连接校园网或连接internet网的任何计算机上进行选课。每学期各阶段选课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选课网上的公告为准。
6、学生无故不参加选课,错过选课机会,一般不再另行安排同一轮次的补选。对休学、复学和转专业等学籍变动的学生,集中安排一次补、退选工作。一般安排在春(秋)学期第3周,此后不再予以单独安排。
7、本科生宜按学制年限安排学习进程,建议每一选课周期(两学期即秋、冬或春、夏)选读25学分左右为宜,最少不得低于15学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5学分。
8、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选课者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有先修要求的课程,一般应先选读先修课程,以免造成后续课程学习困难。
9、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的课程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和未办理“放弃考试”手续不参加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通过,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10、放弃考试或课程考核不及格后经补考仍不合格或放弃补考者,该课程系必修课的必须重新选课、重新修读;选修课(含院系选修课、全校性公选课、限制性选修课)不及格者,可以重新修读同一门课程,也可以选修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同类课程。
二、选课及操作规则
1、每 一个选课周期,选课系统将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体育课、限制性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等六大类。于每个选课周期前一周(冬或夏学期第4周)在网上的《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予以公布。学生应结合本人学习进度情况同时主动到网上查询本专业推荐课表,拟订出适合本人学习的计划课程表,并认真阅读教务处选课网上的《××学期课程选课安排的通知》,及时了解课程变动情况及选课相关信息,为选课作好准备工作。
2、选课分三轮,每轮选课又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选课阶段各有不同的选课任务。为顺利选课,学生应按各阶段的选课任务顺序和课程性质顺序选课,通过选、补、退等选课环节,形成最终的个性化课表。
3、第一轮(含各阶段)选课结束,系统进行后台处理,原则如下:
(1) 必修课实行本专业学生优先,大学英语为本等级选原任课老师的优先。
(2)院系选修课实行本学院指定专业优先,本学院其他专业次级优先。
(3)辅修课实行注册该辅修专业的学生优先。
(4)体育课、限制性选修课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对于所有选课学生具有相同优先级。
(5)选课人数低于开课要求的课程予以停开;同时调整或增开部分课程。
(6)学生每一轮分阶段选课时,系统将根据每阶段的选课内容(课程性质不同)设置选课优先级。
4、学生所选课程被系统筛选出教学班(或停开课)后,学生应及时调整个人课表或等下一学期再修读该课程。在每一轮选课期间只要所开课教学班有容量,允许补选课程。如在本学期修读的必修课经学生自行调整仍无法完成选课,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选课系统中填写“教学容量已满教学班补选申请”。系统检测后确认该生课表无法排开,且申请的教学班允许扩充容量,系统将自动予以补选该课程。此项申请每生每学期只限一门。
5、上课时间完全冲突或部分冲突的课程,学生应先选中其中一门,另一门须按规定在网上办理“冲突课程选课申请”,经批准后,由选课系统予以加入。学生查询个人课程表,显示该课程已选上后,再行办理“免听课”手续。“冲突课程申请”及免听课手续一般在秋(春)学期第三轮选课期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6、学生应认真考虑后决定选课内容。开课后,已选好的课程一般不允许退选。因此建议学生可以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后自行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查。
三、体育课的选课
1、体育课实行俱乐部制,按学期分项目开设,学生可在不同学期选修相同或不同的体育项目。学生毕业时需修满4学分。选修相同的体育项目,不同学期按不同课程处理。
2、体育课考核未通过者,必须在下 一个选课周期重新选课补修,建议学生在第一、二年级修完体育课必修学分。因跨年级补修体育课等原因造成交通问题需自行解决。
3、因身体原因(主要是心、肺、肝、肾等慢性疾病)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持医院证明在每学期第一周到体育教研部确认,经同意后方可在补退选期间上网选修保健班课程。
四、导论课的选课
1、学科导论课实行一讲一选制,即每一次讲座都需要先在网上选课。学生可在每门每次导论课开课前2周至开课前1天的时限内到选课网上自行选、退课。
2、导论课学分以选听讲座次数为记录依据,每个长学期(秋、冬学期或春、夏学期)内选听讲座次数满3次记0.5学分,满6次记1学分,不满3次不记分。每个长学期最多可获得1个学分。
3、教务处定期抽查出勤情况,学生听课时需随身携带借书证以方便刷卡点名,迟到15分钟以上或抽查不到课者作旷课处理。旷课一次则罚扣0.5学分。
教 务 处
200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