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党委[2005] 13号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及表彰活...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1-22      访问次数:1053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通知)
学院党委[2005] 13号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及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发[2005]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关键时刻和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在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班子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公道正派,模范作用好。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组织健全,党内生活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质量较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出现重大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事件,没有发生各类重大事故。认真执行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
    3、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注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教育和管理中,善于探索,敢于创新;支部工作、支部活动具有时代特征,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成效显著。
    4、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在教育培养考察方面下功夫,认真执行联系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计划、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且新党员素质较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尊严,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善于创新,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很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5、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群众基础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无私奉献。
    2、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党的活动中具有开拓精神,思路新、方法好,成绩突出。
    3、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民主,务实高效,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二、参评范围
    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评比办法
    (一)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向学院党委进行推荐。
    (二)每个支部可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优秀共产党员2人(不局限在本支部,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
    (三)各党总支将所属支部推荐情况进行汇总筛选,向学院党委进行推荐(直属党支部直接向学院党委进行推荐)。
    (四)学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确定推荐单位和人选,并通知相关党支部组织书面材料。材料应包括:
    1、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的基本情况、典型事迹和活动照片等材料;
    2、参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相关资料(典型事迹材料、照片、党员体会和其他相关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动员学习。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支部和党员队伍的现状,联系实际,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对党章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二)自我小结。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对照党章和浙江大学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对照评比条件,实事求是地做好近两年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的回顾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酝酿推荐。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四)确定人选。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党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名单进行审核评议。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校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组织相关的书面材料,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
各党支部要切实重视和组织好这项活动,以评比表彰来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推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开创我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文档:
1.附件1:日程安排.doc
2.附件2:先进党支部推荐表.doc
3.附件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4.附件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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