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转发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考核的几点意见》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1-01      访问次数:971

各学院:
    为了贯彻教育部教高[200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发教〔2005〕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同时也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作好充分的准备,教务处于2005年4月、6月和10月,分三次组织学科专家、督导组成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21个学院及计算中心的240门课程考核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抽查中发现,随着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学分制的推进,也由于通过了校内学院评估,促使课程考核从内容、方式、方法和手段上的改革,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规范性的问题。
2005-2006学年秋学期的期末考试即将进行,希望院系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核前应召开院系领导办公会,任课教师、班主任、监考人员会和学生动员会等各种会议以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要求安排落实监考人员。现针对三次课程考核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规范性要求:
一、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注重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试卷上每道题需标明分数。
二、试卷采用全校统一制定的试卷卷首样式印刷(英文试卷也采用此样式)(可以从http://jwb.zju.edu.cn/网址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注明考核课程名称(以课表上的名称为准)、学年学期、考核所需时间,并注明是否闭(开)卷、允许带该学科所需的特殊用品等信息。阅卷结束后,必须在评卷人一栏中签上阅卷人的姓名。
三、各课程试卷在考核前后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在联网电脑上进行试卷的编制、打印工作,严防泄密。如发生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更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必须采用红色的笔(电子类的作业等用红体字体)进行阅卷,如遇涂改必须签名。严禁出现随意加分、扣分现象
五、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论文、到课率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比例根据课程性质由任课教师确定(一般不低于总评的20%)。并在考前公布平时成绩。课程的学生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清单及成绩分配比例随同总成绩单一起交学院本科教育科存档。
六、评阅后的试卷(含电子版、论文等),应交开课单位教务管理部门登记封存,存期5年。
以上几点请各学院、各任课教师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参照执行。
                                           
 教 务 处
                                                     200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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