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10-20 访问次数:1650次
为进一步总结我院“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经验,推动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和对经济困难生的有效教育、管理模式的探索,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每年开展对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 NSEP : 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的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开展项目的总结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请原则: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强调实践性的项目设计。
3、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为促进资助的管理和教育,探索可以推广的工作模式。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判定、学生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学生互助助人活动、诚信教育和责任意识的培养、革命传统继承和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等。
二、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两类。第一类为重点项目,学校拟立1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第二类为一般项目,学校拟立40-50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元。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先预支60%,结项验收后再支余下的40%。
2. 本项目的申请对象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鼓励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
3、本项目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4、 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第一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5. 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须有负责人签名,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项目者应明确完成时限,重点项目在2006年3月前完成,一般项目在2005年12月前完成。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实践活动图片等资料。
6.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05年10月
附件文档:
1.资助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