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9-27      访问次数:1544


各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21号令)(以下简称“新《规定》”)于二00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新《规定》是新时期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有关研究生的各项工作都应当遵照新《规定》的规定实施管理。教育部还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颁发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 号)(以下简要称“新《准则》”)。新《准则》是新时期研究生的重要行为规范,全校研究生应当自觉遵守。
按照21号令的要求,学校已经修订颁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大发研[2005123号])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浙大发学〔2005〕24号)。
在本学年开学前,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研究生教育科科长会议上,学校和研究生院就学习贯彻新《规定》和新《准则》已经作了部署。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22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5]26号),为了切实落实系统学习新《规定》、新《准则》及学校新的研究生管理有关规定,使每位研究生、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全面了解、理解新的规章内容,现将深入学习贯彻新《规定》和新《准则》以及学校的相应文件及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院将编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工作文件选编》,发至每一位研究生、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管理干部。《浙江大学研究生工作文件选编》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大发研[2005123号])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浙大发学〔2005〕24号)。
2.要求全体研究生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再学习一遍《浙江大学研究生工作文件选编》,掌握其精神实质。
3.各研究生小班要在10月中旬前组织一次学习《浙江大学研究生工作文件选编》的主题班会,交流学习体会,提出贯彻措施。
4.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全体研究生要参加一次《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文件知识测试》。
(1)测试由研究生德育导师组织实施,采取开卷方式,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分散进行。
(2)各班在10月10前将试卷交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组织阅卷、评分。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
(3)各学院在10月15日前将考试成绩单交研工部。
(4)未参加本次考试的研究生、考试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学院要组织补考。不参加考试或补考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其年度考核表上要注明此情况。
5.每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浙江大学研究生工作文件选编》中的各个文件。
6.各学院将深入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研工部。

                                               研 究 生 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