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8-25 访问次数:1447次
浙大研院(2005)12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05-200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05年秋季新生入学
1.200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定于8月30日、31日报到,报到工作分校区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及行李标签(限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
3.请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在8月29日前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材料。
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请假单应在8月30日前汇总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5.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和始业教育下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进行。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
1.研究生老生注册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进行,注册时间为2005年9月1日。请各学院在8月30日前测试网络注册系统,8月30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更新为正式,此后可以录入请假名单。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9月8日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逾期需办补注册的,持请假证明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办理销假及注册。
⑵定向和委托(定筹)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当学期回原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当在开学后2周内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科研和论文进展情况。
⑶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研究生老生缴费方式详见附件《研究生老生交费办法》。
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校区宿管办交足住宿费,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视为自动退学。注册日期截止2周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科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在之后2周内将确认的需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3.2003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因工行牡丹贷记卡有效期为二年,今年9月需换卡。请这部分老生在9月1日注册日,凭研究生证、旧的工行牡丹贷记卡换取新卡,换卡地点:玉泉校区在永谦活动中心计财部收费点,其它校区在校区计财部办公室。
附:《研究生老生交培养费办法》。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附件文档:
1.研究生老生交费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