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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学院《公体部2003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5-26      访问次数:596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2003.6.2)

    根据《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03年教学科研岗位工作聘任实施细则》及校院相关文件,结合公体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公体部岗位考聘小组的组成
岗位考核与聘任小组由部门领导和教师代表共9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占40%以上。公体部主任担任岗位考核与聘任小组组长。
    (二)公体部考核与聘任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公体部岗位设置方案和聘任、考核的实施原则、实施办法。
    2.接受公体部应聘者的申请,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教书育人的责任以及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审议并决定5级及以下岗位的聘任人选并报学院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审定(部门考聘成员被聘为5级岗位的须报学院岗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审定)。
    3.岗位考核与聘任小组成员在评议时凡涉及本人及其亲属时应回避。岗位考核与聘任小组成员负有保密责任,除按规定公布和岗位考核与聘任小组授权内容外,会议讨论的任何情况均视为保密范围。凡违反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岗位考核与聘任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绩效优先的原则,以三年来教学(群体)训练和科研工作两项作为主要考聘指标,其中教学(群体)训练占60%,科研占40%,并以量化的方式构建部门岗聘评价体系。
    1.教学(群体)训练实绩分教学业绩点和教学质量考评两部分。凡三年平均教
学业绩点未达到1.0者,不再进入岗聘工作程序(在读研究生此条不受限制)。教学质量以三年来该教师教学综合质量考评结果为依据,优秀计4.86,良好计4.76,合格计4.60,不合格计4。按其三年来综合考评结果得分的平均数进行排序,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岗聘工作程序。三年内未取得训练明显成效者,将调离训练岗位。
    为奖励在教学、科研和运动训练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近三年作为在全国综合性大学生运动比赛中获得金牌的代表队主训教练,可在实际评聘岗级的基础上奖励性上浮一个岗级(上浮上限为6级岗);按学校教学评估体系连续三年获得教学优秀者、学校教学类大赛二等以上优胜奖获得者、获得全国单项大学生运动比赛获得优秀成绩(前三名)的主训教练,在评聘岗级中给予一定的倾斜。
    2.科研方面:以三年来承担并完成科研项目,各级别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教材及获得的成果奖励作为考聘依据,所有科研内容均参照学校社科部有关职称评审积分细则进行换算分值,并进行排序。公体部论文报告会相当于二级核心刊物,所有发表在增刊上的以降一级对待,一年度以一篇计,其余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一般刊物进行积分。具体记分方法详见附件三《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体部岗位聘任科研工作积分办法》。凡合作的科研成果,两人合作的,第一作者计60%,第二作者计40%;三人合作的,第一作者计50%,第二作者计30%,第三作者计20%;四人合作的,第一作者计40%,第二作者计30%,第三作者计20%,第四作者计10%。
    (二)对积极争取公体部课程外的教师,部门在考聘中给予适当的倾斜。
    (三)在部门掌握的总量经费内,根据公体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经费预留比例为5%,主要用于人才引进的配套经费和下一年度岗位微调。
    (四)担任党政管理兼职岗位工作的,给予适当照顾。行政兼职岗位教师根据其工作考核业绩和岗聘级别可在实际岗聘级别上给以适当的补贴。
    (五)1958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如未获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不得聘到6级(含)以上教学科研岗位;1963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如未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能聘到7级及以上教学岗位;1968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如未获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能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在读研究生以及少数特别优秀的人员,由公体部推荐名单并充分阐明理由,经学院、校人事部核准后列入岗聘工作程序。

三、岗位设置方案
    (一)根据部门岗位数及实际需要,拟设置公体部2003年度岗位数为:
7级1个,6级5—7个,5级12—15个,4级20—25个,2—3级10—15个。
    (二)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和公体部岗位数,将部门各教师教学(群体)训练和科研工作两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依次排序,采取“末位淘汰制”。学校下达给公体部岗位数为51.1155个。
    (三)经公体部申请,学校同意后,公体部2003年扩岗15个。根据学校要求,部门将有不少于2%的人员调离或上交学校人才开发中心(学校调至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的教师不在此列),其余人员作为挂靠人员,挂靠人员原则上公体部不再安排工作任务,挂靠期限为两年(至2005年6月31日)。

四、岗位目标与职责
    6级及6级以上的岗位聘任条件详见《教育学院2003年6—9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5级及5级以下的岗位聘任条件详见《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1—5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五、聘期及聘任期满考核
    按照《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六、公体部岗位评聘方法与程序
  (一)本次岗位评聘实行院部两级评聘制,公体部负责1——5级的年度考核和评聘。
  (二)岗位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
   应聘7—9级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在6月5日前将近三年的业绩(2000.7—2003.6;科研项目2000.1—2002.12)及相关材料录入校人事部业绩申报系统;6月10日前院办相关人员完成应聘7—9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各项业绩的审核,同时上报今年的业绩点;6月10日在校网上公示7—9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各项业绩。应聘1——6级的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于6月5日前将近三年的业绩及相关材料填写在《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申报表》;应聘1—5级岗的材料交公体部办公室张延清处,其中应聘6级岗的材料交院办,经审核6月10日在院网上公示各项业绩;凡2003年发表的各类科研成果均需送原件以便审核。
    2.述职报告
6—9级岗位的述职报告由学院组织进行;1—5级岗位的述职报告由公体部组织进行。
3.在聘任期满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结束后,应按时将考核结果及新聘各级别岗位人员名单报学院考聘委员会审核。

六、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15—20日确定部门考聘小组名单。
    (二)5月20—25日学院确定部门岗位额度和经费额度。
    (三)5月26——6月5日完成5级及以上岗位的申报者的述职工作。
    (四)6月9日前完成1—5级岗位申报者的申报工作。
    (五)6月10—11日完成申报者的材料审核工作。
    (六)6月20日前完成期满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将有关材料送教育学院。
    (七)6月30日前学院上报考核结果及新一轮聘任的各级岗位人员名单。

附件一 
    《教育学院申报6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条件》;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5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条件》;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4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条件》;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3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条件》;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1——2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条件》

附件二
    《教育学院2003年7—9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教育学院2003年7—9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1—5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附件三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体部岗位聘任科研工作积分办法》

附件四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教师岗位聘任综合评价表》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公体部
                                              2003.5.30


附件一           
   
    《教育学院申报6级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1.承担面向全校公共体育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平台课,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按学校评估体系,连续三年教学优秀的,可不受此条限制)教学效果良好。
    2.作为第一、二负责人承担校级公共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或作为一、二主持承担厅局级教改项目1项以上(含校级),或2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全额提取管理费)1项以上。
    3.作为一、二作者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一、二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3篇以上;或浙江大学学报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教材1部以上;或专著(第一作者或撰写5万字以上)1部。
    4.担任校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作为负责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优秀成果奖1项以上。
    5.不具备第2条者应按照第3条的要求增加1倍的论文或专著、教材顶替。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5级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1.承担面向全校公共体育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平台课,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3以上(按学校评估体系,连续三年教学优秀的,可不受此条限制)教学效果良好。
    2.参与校级公共体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大纲的制定及制订考核标准等,或作为二、三成员参与厅局级教改项目1项以上(含校级),或1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全额提取管理费)1项以上。
    3.作为一、二作者在浙江大学学报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一、二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或专著(第一作者或撰写3万字以上)1部;或主编教材1部以上。
    4.不具备第2条者应按照第3条的要求增加1倍的论文或专著、教材顶替。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4级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1.承担面向全校公共体育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平台课,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2以上(按学校评估体系,连续三年教学优秀的,可不受此条限制)教学效果良好。
    2.作为一、二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2篇以上;或编著(第一作者或撰写2万字以上)1部;或参与教材编写1部(0.5万字以上)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群体组织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或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横向课题科研业绩点共0.2以上。

   《教育学院公体部申报3级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1.承担面向全校公共体育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平台课,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1以上(按学校评估体系,连续三年教学优秀的,可不受此条限制)教学效果良好。
    2.作为一、二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1篇以上;或编著(第一作者或撰写1万字以上)1部;或参与教材编写1部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群体组织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或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横向课题科研业绩点共0.1以上。

   《公体部申报1——2级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1.承担面向全校公共体育基础课或跨学院专业平台课,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0以上(按学校评估体系,连续三年教学优秀的,可不受此条限制)教学效果良好。
    2.作为二、三作者在二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1篇以上
    3.参与公体部教学、群体管理工作成绩较明显。

附件二

    《教育学院2003年7—9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年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2.2以上,教学效果好。
    2.科研方面:须负责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并作为负责人承担B类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2项以上;须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2篇;须承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组长以上,或作为第一、二获奖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
    3.学科建设方面:熟悉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在国内本学科领域中享有一定的声誉;组织和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教育学院2003年6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年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方面:作为第一、二负责人承担校级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并作为第一、第二负责人承担C类科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单个合同2万元以上);在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担任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课指委),或作为负责人获校级以上教学优秀奖1项以上。
    3.学科建设方面: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在省内本学科领域中享有一定的声誉;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4.兼职管理和社会工作方面:主动完成院、部安排的党政管理、班主任、工会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其他因工作需要由院部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5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承担教授或开设体育学科主干课程1门以上;完成学院规定的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方面:二年内完成科研业绩点0.3以上;完成发表1篇一级期刊论文或3篇二级核心期刊。
    3.兼职管理和社会工作方面:主动完成学院、部门安排的党政管理、班主任、工会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其他因工作需要由学院、部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4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承担教授或开设体育学科主干课程1门以上;完成学院规定的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方面:二年内完成科研业绩点0.2以上;完成发表2篇二级核心期刊论文。
    3.兼职管理和社会工作方面:主动完成学院、部门安排的党政管理、班主任、工会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其他因工作需要由学院、部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3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承担教授或开设体育学科主干课程1门以上;完成学院规定的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方面:二年内完成科研业绩点0.1以上;完成发表1篇二级核心期刊论文。
    3.兼职管理和社会工作方面:主动完成学院、部门安排的党政管理、班主任、工会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其他因工作需要由学院、部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1—2级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目标和职责》

    1.教学方面:承担教授或开设体育学科主干课程1门以上;完成学院规定的年平均教学业绩点应达到1.5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方面:二年内完成发表1篇二级核心期刊论文;完成发表1篇一般期刊论文。
    3.兼职管理和社会工作方面:主动完成学院、部门安排的党政管理、班主任、工会等方面的社会工作和其他因工作需要由学院、部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

附件文档:
1.附件三 公体部2003年岗位聘任科研成果记分办法.doc
2.附件四 教育学院公体部2003年教师岗位聘任综合评价表.doc
3.2003年公体部教学科研岗位考聘人员科研成果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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