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接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部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涉外合作交流项目情况登记”的通知要求,凡从2000年起与国(境)外非官方、民间机构有合作交流项目的教职人员,需要填写“涉外合作交流项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请有此类合作项目的教师填表,并于6月3日前交学院汇总。如有疑问,请与对外交流与合作部联系。
联系人:杨于文
电话:87952282
涉外合作交流项目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涉外合作交流项目情况登记表
1、项目名称:由本单位与境外非官方、民间机构合作、交流的项目或是有本单位人员参与的其它单位的此类项目。
2、中方合作部门:是本单位的项目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其它单位的项目则填写该单位的名称。
3、境外负责人情况:来华时间是指因项目首次来华的时间,出入境情况是指多次往返的时间及境内居住时间。(此项有些信息如境外负责人出生日期、护照号等不详可不填)
二、中方参与人员登記表
1、该表主要指参与本单位或由其它单位承办涉外合作、交流项目(包括由境外非官方及民间机构资助境外研修、访问、学术交流)的人员情况。
2、项目负责:在项目中的具体负责工作。
3、出国境情况:因项目原因出国(境)的起止时间或因项目多次往返的情况。
三、外方参与人员登记表
1、该表主要指因本单位项目或由其它单位承办项目原因来访人员的情况。
2、入境情况:因项目原因来访以及其它原因(巡讲、旅游、探亲等)来华的出入境时间、在华期限。
附件文档:
1.涉外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