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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教学科研6级岗位职责(2001.9—2003.8)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5-26      访问次数:582

教育学院教学科研6级岗位职责
(2001.9-2003.8)

  根据校岗位评聘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6级岗位的职责。
一、学科建设
  1.协助学科带头人实施并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参与学科点申报工作。
  2.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学科建设和强所建设等工作。
  3.协助学科带头人推进学科发展的国际化进程。参与国内外各项学术活动。
  4.协助学科带头人实施人材梯队的建设工作。
二、教学工作
  1.完成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
  2.协助学科带头人实施教学改革、实验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
  3.完成1-2项教改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教材建设工作,或负责1项运动训练工作。
三、科学研究
  1.作为主持人承担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2项以上省部级项目(体育系术科和公体教师:须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二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体育系术科和公体教师: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二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出版1-2部专著、编著(体育系术科和公体教师:参与1部教材或专著的撰写工作)。
  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1项以上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体育系术科和公体教师:作为参与人员获1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或取得大型竞赛的好成绩)。
四、管理工作
  1.必须承担党政工作(院、系、所、部、教研室等),能较好地完成分管的各类党政工作。
  2.组织或参与各类各级党政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有较好的实绩。
五、社会服务工作
  能主动参与校内外各类学术团体工作、校园文化等服务性工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0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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