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5-16 访问次数:832次
纪委,各党工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分党委,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干部竞争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党委发[1999]6号)同时废止。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