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4-14 访问次数:1928次
教育学院05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待学校划线后进行。到时各专业将根据学校规定的分数线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会及时在本网上公布通知考生。
复试方式:笔试(15分)、囗试(15分)、科研成果(10分)。
复试内容:专业知识、英语知识、学生综合素质及科研成果(近三年内)。
择优录取原则: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各复试小组评出考生综合分数。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3)×60%+复试成绩},各位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教育学院研究生科
200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