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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教育学院转发学校人事部《关于申报2005年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业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4-05      访问次数:1046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效率,学校开发了《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系统,并在2004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正式应用,同时已将2003年开发应用的《7-9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业绩系统》数据导入其中。经研究决定,2005年所有申报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均须将个人业绩材料录入《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系统,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2005年申报1-9级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二、操作程序
  请输入http://dcs.zju.edu.cn/dcs或通过人事部主页登陆“教师数据中心”系统,用户名为教职工本人的7位数工作证号(工作证号码为5位者,前面添0补足7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为使自己个人信息安全起见,进入后请首先修改个人密码,如遇密码忘记可电话至校网中心(87951669)重置初始密码。
  个人业绩材料请在“业绩类信息”栏对应的十大项中录入,个人社会兼职和学术兼职请在“任职类信息”栏对应项中录入。录入材料的年限要求不少于近五年(2000.7-2005.6,其中科研项目的时间段为:2000.01-2004.12)。
  录入信息时,请详见“新增”页面每个信息项对应右边的注释和《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系统的“使用帮助”。 对于指导教师的论文,请在“第一署名机构”栏中选“浙江大学--指导教师”;对于科研项目(编号为校科技部统一编制的ID号,人文社科类是项目经费卡号)、著作、鉴定、专利的新增录入,请输入编号时一定要点“检查编号”确认;论文所属的“学科门类”是必选项。

  三、进度要求
  1、个人业绩录入:要求在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
  2、学院审核:要求在学院召开岗位聘任委员会会议前15天完成,以便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岗位、业绩材料等;《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系统》(尚未启用)申报时,只有《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审核通过的个人业绩才能导入《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系统》并予公示。

  四、审核工作
  1、本科生教学(或教务)业绩由各学院本科生教育科负责逐条审核;
  2、研究生教学(或教务)业绩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逐条审核;
  3、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奖励和专利由各学院科研与开发科负责逐条审核,其中著作教材中的教材由各学院本科生教育科或研究生教育科负责审核;
  4、学院人事科负责对应用平台《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系统》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奖励和专利等内容的类型、级别,根据学校晋升职称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最后确认。
  5、各学院2004年上报的《浙江大学教职工数据中心》系统审核人员如有调整,请及时报人事部(rschzf@zju.edu.cn)。

  五、问题处理联系电话
  有关网络和平台的事宜,请拨打校网中心电话:87952724(方伟杰、林建)。
  有关信息项如何填写等问题,可联系各学院相关科室人员或人事部;人事部的联系电话:87951743(徐小军)、87952453(胡志富)。

                                浙江大学 校 办   
                                浙江大学人事部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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