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3-28 访问次数:908次
各学院:
为增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在校住宿学生晚上不归宿报告请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学工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在校住宿学生晚上不归宿报告请假制度
为保证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要求安排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晚上均需回本人寝室住宿,如有特殊原因不回校住宿,需按以下要求履行报告请假手续。
1、如在杭州市区内住宿,须告知同寝室同学,留下联络办法。
2、如离开杭州市区去外地不能回校住宿,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留下联系办法。
3、如发现有同学晚上无故不归,同寝室同学有义务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
4、学生在校外食宿,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