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3-07 访问次数:613次
各系、部、军事教研室:
为了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我院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决定,评选学院第四届教学优秀奖。现将评选条件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参照学校有关教学文件和学院教学工作奖惩条例。
1.教学态度。教学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注重教书育人,教风民主;有改革和创新意识,不断研究改进教学工作。
2.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充实、新颖,信息量大;能站在学科前沿,把最新研究成果反映在教学过程中。 3.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科学合理地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让学生学会学习。
4.教学效果。在促进学生知识、技能掌握,能力培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课程、教材、教法等教学理论和实践改革中有较突出成绩。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评选为差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为教育系2名,体育系2名,公共体育部3名,军事教研室1名,学院将结合督导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最后评出4-5人。
2.教学优秀奖获得者从学年教学考核优秀的教师中产生。
3.推荐校级教学优秀奖将从院级优秀奖获得者中产生。
4.教学优秀奖奖金为800元。
5.此次评选结果将由学院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周五)前将本部门的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附简要事迹并对上报名单进行排序)及时上交学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文档:
1.个人事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