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体育系:
为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在浙大教发[2002]24号--"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浙大教发[200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在征求教务部实践科意见的前提下,制定了"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本条例从2001级起开始试行,请相互告知。
特此通知
学院党政办
2004年03月17日
附件文档:
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