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5-03-02 访问次数:488次
各位同学及指导教师:
结题答辩的时间(5月15日上午8:30—11:30)和地点(第一组:书院506教育系学术报告厅、第二组:书院505教室、第三组:书院509教室)已定,为了使答辩能顺利进行,请各位立项的同学将汇报的材料复制一份(以防病毒感染打不开),并提早15分钟到场。教师立项的由将学生进行答辩,但教师本人必须到场。认真填写结题表,签上指导教师意见后,附论文一式伍份(原定十份、因分组答辩评委减少,故论文复印件相应减少)及软盘一张,于5月13日前交到学院本科教学科。另外校级立项未报销的同学,请近期携2004年的正式发票(复印费、书费、文具用品等)到学院报销,院级立项的将根据结题质量,给予不同的报销额度,届时在院网上公布,另请关注。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04年5月10日